4月21日,四川省成都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立法听证会报名结束,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公安局了解到,从初步报名情况和网上调查投票来看,大部分反对解禁,赞成全城解禁者比例很小,其余的有条件赞成者附加了时间地域的限制。
记者走访调查市民发现,赞成解禁的理由主要是: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文化传统;没有爆竹声声就没有节日气氛;要改变风俗习惯不应用法律来禁止,这几年城区内群众私下燃放鞭炮的行为并未间断。有人说:“燃放烟花,政府应当更多地引导规范,而不是禁堵。”
而反对者的理由也很充足:烟花爆竹污染环境,满地纸屑;放鞭炮就是在烧钱浪费;家里有孕妇或者老人幼儿,烟花爆竹影响健康;一旦开禁,所谓的限制措施难以发挥作用,因为监督困难。
“我最想看到的是:市民禁止放鞭炮,政府在大年三十、初一和元宵节为市民放焰火晚会,既安全又增添过节气氛。”一位网友在网上留言建议。
据成都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此次烟花爆竹禁改限听证会将在本月底或者下月初举行,届时除了市民代表,也可能邀请相关管理部门代表参与听证。“即使解禁,也是有条件的,公众并不是像以前一样可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,而必须定时、定地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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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都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(草案)》对燃放时间、条件、管理、责任等作出相关规定。
燃放时间: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。
制定公约: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、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,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,并组织监督实施。
安全规定: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城市居民楼的阳台、窗户、楼道、屋顶燃放烟花爆竹;不得向人群、车辆、航空器、建筑物、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;不得存放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。
禁放区域: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和教学、科研单位的办公、教学、科研场所;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加油(气)站等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;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敬老院、疗养院、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等。
(记者:郑先聪)